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檔案工作的意見》及我省的實施意見,加強對檔案室安全保管保護工作的督導,近日廣東省檔案局印發了《檔案室安全保管保護條件建設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對檔案室的安全體系建設工作提出了“二十防”要求。
以往對檔案室安全保管保護的要求散見于有關法律法規、文件和標準中,為使在檔案室管理階段的檔案安全保管保護工作能符合國家有關要求,為今后移交進館的檔案打好“身體基礎”,同時也為檔案室的檔案安全保管保護工作提供明晰的指引,廣東省檔案局梳理了有關法律法規、文件和標準的相關內容,參照檔案館設計、建設的有關標準,結合廣東的氣候特點,從八個方面對檔案室安全保管保護建設工作提出了要求,包括:1.檔案工作用房納入本單位辦公業務樓房新建(擴建、改建)和裝修項目整體規劃要求;2.檔案保管、鑒定銷毀、統計、利用、保密、責任追究、應急預警